资源税的税收优惠,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明确:“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资源税是对中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而征收的一种税。分为资源税按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其中,从价定率是指资源税的应纳税额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计算。桂林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为大家详述如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的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第二条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提出或确定本地区资源税适用税率。《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规定了福建税目税率(见下表)。
资源税的税收优惠。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明确:“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闽财税〔2019〕5号)规定:2019年至2021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填报。本表包括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由开采或生产原矿类、精矿类税目的纳税人以及发生减免税事项的纳税人填写。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样式及填报说明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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